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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宗争议时间近两年、涉及金额达596万元的青苗补偿款纠纷,在省法院二审审理阶段,通过云浮市创新建立的人民调解“四方联调”机制成功实现诉前和解。这起纠纷的妥善解决,是云浮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完善“四方联调”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又一生动实践。
该纠纷源于当地一项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征收山场引发的青苗补偿分配问题,涉及金额较大,当事人与村集体就补偿问题存在分歧,经多次协调未果后进入二审诉讼程序。
为推动矛盾化解、促进案结事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迅速启动“诉调对接”,都杨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作为,联合纠纷所在村委会,组建专门的调解工作队伍。调解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多次深入走访当事人与村集体代表,耐心聆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争议焦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反复进行释法明理与情绪疏导工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寻求利益平衡点。
在省法院的指导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支持下,当事人与该自然村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对涉案补偿款作出了双方认可的妥善划分。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约定程序申请款项划拨并顺利履行完毕。随着补偿款的实际到位,当事人主动向省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据悉,云浮市在全省率先探索构建“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行政调解对接”的“四方联调”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了司法、行政、调解组织及基层群众自治力量,形成了多方合力、联动联调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近五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逾4万宗,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四方联调”机制在化解重大项目建设纠纷、金融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相关创新经验获得省级层面的关注与推广。
下一步,云浮市将进一步深化“四方联调”机制,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将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