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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三批)》(云府办函〔2024〕85号)和《云浮市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云市监科字〔2025〕62号)等要求,为加强我市住宿、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决定对市辖区内住宿、文化娱乐场所等市场主体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和“综合查一次”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按照《广东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建立“综合查一次”制度的要求,对住宿、文化娱乐场所等市场主体进行集中抽查,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推动我市住宿、文化娱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具体分工
本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发起,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组成市级检查组,按照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住宿、文化娱乐场所等市场主体进行现场检查。
三、抽查工作事项
(一)检查时间
2025年6月10日,时间一天,具体安排如下:
1.2025年6月10日上午:开展宾馆、旅店许可证情况与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综合查一次”工作。请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执法人员于9:30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集中出发检查。
已随机抽取检查的对象:云浮希悦酒店有限公司、云浮市南洋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云浮市云城区龙湖宾馆。
2.2025年6月10日下午:开展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请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执法人员于14:45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集中出发检查。
已随机抽取检查的对象:云浮市梦幻之城游乐园、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云浮市云城区九歌娱乐中心。
(二)检查对象抽取
依托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的医疗卫生信用信息(公共场所单位方面),运用2024年信用分级评价结果到本次检查工作中,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被评为B级、C级、D级和E级等级的住宿、文化娱乐场所等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取,按照要求任务数量确定抽查对象。
(三)执法人员抽取
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自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自动随机匹配两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要求佩戴执法证,有统一制服的执法人员请穿制服。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6日前将随机匹配的执法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粤政易反馈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8920605。
(四)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局:1.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2.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市公安局: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和安全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备案)和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2.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等相关内容。
市消防救援支队: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检查方式
本次抽查以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
(六)后勤保障
执法车辆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安排。
(七)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各部门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
1.对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的信息,应当由各部门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对宾馆、旅店许可证情况与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综合查一次”检查工作要同步录入到“粤执法”平台。
2.检查中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责令市场主体限期改正,市场主体在限期内改正的,视作正常予以公示处理。
3.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或存在其它违法行为,由各检查部门按职责分工立案查处,同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示,对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八)抽查资料归档
各实施检查的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之后,及时归档检查表格、证据等材料,并妥善保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依照“随机”的原则抽取业务精湛、担当实干的抽查人员参与本次检查行动,力促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沟通。各部门间要强化工作衔接,确保检查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各自按照职能实际准备好相关现场检查表格等相关记录材料,确保抽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严格纪律。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程序流程开展检查,检查前要按程序向被检查市场主体表明身份说明来意。检查时要依照事先拟定的检查事项逐一仔细检查,确保没有遗漏,并现场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检查过程中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四)广泛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向市场主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引导其守法经营;要积极向市场主体宣传当前“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息共享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方式,积极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经营意识,广泛营造和谐、法治的市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