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视频 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
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云府办〔2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麻豆视频 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云浮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目录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云浮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新举措,主动对接和服务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凝心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为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云浮新贡献、实现云浮大跨越的重要时期。
为全面推进云浮市场监管现代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在全面总结“十三五”市场监管经验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面临的时代背景和总体形势,围绕市场监管“放管服”,科学合理地提出“十四五”市场监管目标指标、基本思路和重大举措,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广东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云浮市场监管现代化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为市级一般专项规划,规划时间为2021-2025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朝着省委赋予云浮“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的目标定位努力奋斗,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在多个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奋力开创市场监管事业新局面,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一节发展基础
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有新突破。通过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大力推行“一窗通办”和“一网通办”,推广应用“粤商通”全程无纸化登记,推广应用“政银通”自助发照一体机,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企业开办整体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以内。逐步推行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对新设的市场主体提供免费刻章服务,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调整下放市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权限,配合加快推进全市全域东融提质发展。合并许可证件与营业执照,不再颁发纸质的许可证,实现“一照通行”。截至2020年底,全市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86万户,其中企业2.6万户、个体工商户9.26万户。
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筑牢安全底线有新成效。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市场安全监管,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食品抽检涵盖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检测项目涵盖了常规理化指标、微生物、兽药残留、重金属和食品添加剂等指标。2020年全市食品检验量达1.2万批次,公众对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4.3%。郁南县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在省中期评估中获得A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属地监管机制。实施量化分级评定9833家,总体量化完成率达98 %。全部完成全市641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入网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共有1923家(含不同平台),持证率达100%、公示率达99.8% 。持续深入开展整治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网络订餐、“三小”等问题,严防严控严管风险。扎实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全市在用特种设备18067台(套)(不含各类气瓶、压力管道),各类气瓶约60万只,压力管道116.81千米,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持续保持平稳态势,全市电梯参保率100%。进一步健全药械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强化对“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的现场检查。集中开展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互联网销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新业态的监管,推动区域案件查办协查联动机制。加强对涉及百姓关注度高的儿童和学生用品、瓷砖、家用电器、涂料、电动车、童车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加强日常监测,加大对电子商务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广告监管平台和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建设,健全广告监测制度体系。实施广告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违法广告预警机制,完善广告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市共监测各类广告79.79万条次,查处各类违法广告128宗,罚没金额174.84万元。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助推高质量发展有新进展。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6-2019年在省政府对地级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B级,2020年获A级。重点对我市的特色支柱产业石材、硫化工、水泥和不锈钢餐厨具产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全市共有40个产品获得省名牌产品(行业类)称号,新兴县不锈钢餐厨具制品被列入省市场监管局质量提升行动重点产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进一步统筹推进标准化改革。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强标准制修订,进一步提升“云浮标准”话语权;扎实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320家企业的1043项产品标准进行了自我声明公开;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4项、行业标准6项、省地方标准18项、市级地方标准14项、团体标准29项;新增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区)3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区)13个,农业标准化研究项目6个,涵盖了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经济产业、基层政务服务公开等多个重要领域。计量支撑进一步夯实,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到225项。新建了红外线体温计计量标准,成为全省最早建立有红外线计量标准的8个地级市之一。广东省硫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顺利通过验收,成为我市首个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全省第8个通过省验收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创新驱动有新举措。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全市专利申请累计14979件(其中 PCT 国际专利申请量累计20件),授权量累计9572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46件,有效发明专利五年以上维持率76.44%。获第21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1项。11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1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广东罗定)准备验收。云浮市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中心正式运营,云城区安塘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投入使用,建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云浮分中心、郁南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罗定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中心。做好“石展会”“罗定稻米节”“广交会”“知交会”等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台《云浮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全市累计有5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共7700万元。云浮高新区和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正在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云浮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第一批试点。
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提升监管效能有新方式。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建立消费者组织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互通消费维权信息,发挥消费维权合力。完善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强化对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的“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要求。“十三五”期间,共受理消费维权投诉举报6078件。截至2020年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共归集116890条市场主体各类信息,企业年报率达95%以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7472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646户,清理吊销僵尸企业2457户。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维持市场秩序有新作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场竞争规则,构建维护公平竞争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严厉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传销、直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虚假违法广告、网络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落实,加强队伍建设有新气象。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等领域市场监管职责,成立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实现机构平稳合并,职能平稳整合,人员平稳过渡,工作平稳有序,形成了“事合、人合、心合、力合”局面,为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了市场监管队伍的保障作用。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参与和推动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及时清理、修改和废止与市场监管实践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制约云浮市场监管现代化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队伍整合、职责界定、能力建设仍需强化,以市场监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尚存短板和不足。一是各级机构设置、乡镇体制改革存在差异,人员紧张问题日益突出。二是监管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存在较大行政执法风险。网络交易行为监管技术及装备相对落后,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的手段有限,特种设备监管系统待优化提升。三是监管范围点多、线长、面广,监管模式亟待应势转变。“保姆式”监管、面面俱到的监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测技术服务能力有限,影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第二节面临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因非经济因素而面临冲击。“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的实施,以及高质量发展要求使市场监管领域面临更多挑战和更高要求。
从国际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数字时代加速到来,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前所未有的变革。市场监管必须加快改革创新和制度型开放,加快标准衔接,加强对接国际经贸大体系,更加积极深入融入全球大市场。从国内看,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必须全面打牢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制度基础,持续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从省内看,我省经济总量大、市场机制活、产业配套齐、开放水平高,“双区驱动”效应不断增强,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深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打开更广阔的空间。市场监管必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给质量,增强发展动能,坚持安全发展,以高水平监管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从市场监管自身看,党中央、国务院对市场监管工作更加重视,市场监管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监管有新期待和新需求,市场监管的演进规律、时代逻辑对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出新标准,市场监管必须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维护市场运行效率,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从我市看,正积极抢抓“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机遇,紧扣“四个联动传导”,做大做强“镇域经济”,筑牢粤北生态屏障,主动对接两个合作区,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全力以赴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运作良好,但也面临着市场监管领域人员老龄化、知识结构不平衡及市场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等挑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为目标,优化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市、知识产权、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市场监管现代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助力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云浮新贡献、彰显云浮新担当。
“十四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简政放权,激发活力。以改革观念为监管开路,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便利度为目标,以解决审批流程中的堵点、痛点问题为工作重点,继续清理、调整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承接下放、委托事项能力。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依法监管,维护秩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明确市场监管规则、程序、标准和结果,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科学监管,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市场规律,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新科技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实现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
明晰职责,协同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厘清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无缝衔接,形成市场监管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减少层级、整合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信用监管,社会共治。推进政府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共用,加强各类主体信用信息归集,逐步完善部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强化行业和社会组织自律功能,加大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力度,实现社会各方共同治理。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市体系,形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激发投资活力,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减少,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企业数量增长显著。
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推进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美好向往。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大,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强化质量服务,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市战略深入人心,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
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云浮市“十四五”市场监管主要指标表
第三章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不以任何形式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制度,完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等体制机制。至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达15万户,每千人拥有企业达12户。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完善配套的监管和退出制度。完善企业名称纠正制度和争议简易处理制度,提升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全面实行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推行住所申报制。深化个体工商户豁免登记改革试点。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通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一企一证”等改革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深入推进食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配合上级部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特种设备许可制度、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等领域改革。
完善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深化“照后减证”、简化审批,构建以告知承诺制为主、传统审批为辅的行业准入管理新模式,对企业能自主决定且不涉及安全生产等限制条件的审批按程序一律取消。推动一批事项实现“先证后核”或“免证办”,推进主题式证照联办改革,提供“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通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推动多个行业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一份表格、一套材料、一次申请”联审联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推行以告知承诺为主的管理模式。广泛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市场主体准营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符合许可经营条件并作出依法承担有关责任承诺的,可当场申领相关许可证件并依法开展经营。
提升行政许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尽用。拓宽智能化办理范围,推广标准化智能审批,依托“粤商通”、企业开办APP和政务一体机自助办理终端,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自助办”等多元化方式申办和商事登记业务智能“秒批”。探索开展商事登记“微信+智能化审批”服务改革,开展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类型智能化办理。持续开展“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事登记服务,优化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质量。
健全企业注销退出制度。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注销主体责任、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材料,推行清税“承诺制”,畅通企业主动退出渠道。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合理放宽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探索建立企业“除名”制度和强制注销制度。强化司法清算与注销登记相衔接,规范强制清算、破产清算后的注销登记程序。完善企业强制退出制度,推动失联、“僵尸”企业吊销出清,规范企业吊销条件、简化调查取证程序,试点实行企业休眠制度、除名制度和强制注销制度。
第四章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竞争执法,夯实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度基础,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实现国内大循环提供统一大市场。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场竞争规则,构建维护公平竞争的长效机制。逐步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探索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持续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提高增量政策自我审查质量和效率。
坚持竞争中性、破除垄断行为。促进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展,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让市场机制更多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加强竞争执法机构交流合作,倡导公平竞争文化,提升社会竞争意识。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协助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查处核心“卡特尔”行为,重点规制民生领域行业协会组织会员达成和实施垄断协议行为,防止政府部门向协会和中介组织提供垄断性资源和政策保护。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线索排查,协助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地方保护、妨碍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自由流通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和执法联动,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分析、线上证据固化、线下核查处置的反不正当竞争网络监测机制,强化互联网竞争行为监测。
全面强化重点行为和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和特定时段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加强应急物资、保健市场、医疗美容、房地产等领域的监管,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加强示范引领,实现商业秘密快速、自我、联动、共同保护。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行政指引及培训,增强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保护措施。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制止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强化其它重点领域监管
加强价格监管。完善跨部门价格协同监管机制,推进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监管执法之间的衔接联动。强化重要节假日、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关键时期应急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督检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围绕保障群众价格权益,持续加强医药、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价费监管。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建立网络交易监管配套规范,健全完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网剑”等网络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广告监管。健全广告监管机制,完善监测制度。以国家总局、省局广告监测平台及市局自有广告监测设备为依托,全面提升广告监测效能。强化监管执法,突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含保健食品)、金融理财、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突出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重点媒介,突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大力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引导广告业转型升级,推动广告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完善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重大传销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打击网络传销,建设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基地,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挤压传销组织生存空间。规范直销行业发展,推进直销监管数字化建设,强化直销企业产品质量、销售宣传、合规经营等环节监管。
打击侵权假冒。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力度,严厉打击涉及服装鞋帽、妇幼用品、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食品、车用柴油等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各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安全专项打击行动。
针对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企业侵权成本低、赔付难等突出问题,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企业违法侵权成本,提高消费者维权效率。
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快建立网络消费、服务消费等新领域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加快消费投诉线上和解公示平台建设。重点加强对预付款、商品售后、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领域投诉、群体性投诉等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投诉监测,积极参与涉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的调解,强化行政机关协调处理社会纠纷的能力。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消费维权,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净化农村消费环境。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市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商户(街区)、建设一批“放心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落实经营者首问责任,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经营者作出“赔偿先付”“维权无忧”“无理由退货”等放心消费承诺,实行赔偿先付制度,指导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快速解决绿色通道。开展消费体验体察活动,优选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提高消费者参与度,构建消费者和经营者良性沟通的桥梁。
第六章加强重点安全领域监管,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市场安全底线,突出监管重点,完善机制手段,切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第一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建立科学的标准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系统开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建立更加适用于我市居民的健康指导值。推进风险监测评估数据在标准制修订中的应用,推动相关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鼓励食品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我省标准的企业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
深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和实施抽检计划,强化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提升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加快建设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食品行业风险监测体系。大力培训检测人员,增大机动检测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推动“互联网+”监管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智慧监管全覆盖。推动食品安全信息全程追溯,鼓励企业通过“源头赋码、一品一码、一码关联”共享食品产业链质量安全等相关信息。全面配备智能化移动执法终端,提高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完善新闻发言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食品安全谣言监测平台建设。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严厉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引导和黑作坊治理整顿。实行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强化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持续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5%以上。在全市推行“查餐厅”行动,推进信用信息公示。
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严格督促大宗食品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特殊食品监管,督促落实好特殊食品许可经营和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强化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检查,构建特殊食品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推广婴幼儿配方奶粉追溯系统,优化全环节追溯系统。严格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重加强学校食堂、养老服务机构食堂、旅游景区餐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格互联网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
“两品一械”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两品一械”质量水平,筑牢安全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用械需求。
建立健全安全治理体系。探索推行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估考核制度,推进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建设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打造科技标准协同创新体系。建设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提升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提升执法装备配备水平,基层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85%以上。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药品智慧监管体系。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协助省药品监管局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协助省药品监管局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开展GSP跟踪检查。加强网络售药监管,夯实药品网络销售主体责任,确保经营全过程持续合规。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监管,保障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强化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的重点监管,协助省药品监管局加大无菌药品、抽检不合格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十四五”期间,组织指导药品抽验工作,协助省药品监管局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基本药物生产环节抽检覆盖率达100%,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达5人。
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网格化”管理。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实行生产企业风险信用量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加强经营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医疗器械追溯制度,做好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探索实施高值医用耗材注册、采购、使用以及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等环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编码的衔接应用。
加强化妆品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协助省药品监管局督促企业按照要求组织生产并严把原料进货和产品质量关,确保产品持续符合生产许可的要求。协助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强化对高风险化妆品的监管,重点排查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禁限用物质生产和擅自改变已注册配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对销售未注册备案、非法添加、“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网络销售等专项整治。做好化妆品抽检工作,严格规范化妆品备案管理。
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强化“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统筹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机构的宣传培训和检查指导。建立健全“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体系。配合实施药物警戒制度,实现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扩大到对药品质量问题、超适应症用药等与药品相关的有害反应监测、药品安全风险信号识别评估,以及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研判和预警。探索建立健全药物警戒机构。
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中药传承和创新,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探索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药网络销售新商业模式的新型监管。打造南药示范区,全面推进生物医药强市建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以安全风险防控为中心,健全责任体系,突出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和智慧监管,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范和检查整治。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实施细则,建立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加大对存在区域性、普遍性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重点风险防控。开展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强化挂牌督办和问责约谈,落实整改闭环。
加强特种设备源头监管。根据省许可鉴定评审和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流程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信息共享,强化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抽查。重点支持氢能源重大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完善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推进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归集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建立动态监管和公众广泛参与的智慧监管体系。发挥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公益作用,鼓励检验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识别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服务。
提高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宣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和用品。
第四节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监督抽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辖区内生产领域以及流通领域的成品油实施监督抽查;并配合上级开展流通领域商品、重点领域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加强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强化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开展“清无”“治伪”以及产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管,强化产品实名实证管理。制定市级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实施重点产品严格监管。运用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提升产品质量监管专业化水平。
强化监管手段。建立我市产品质量信用分级监管机制,完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推动经营者、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产品伤害监测与干预工作。强化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测分析,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采集机制。加强产品监管数据、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产品伤害数据采集以及社会舆情监测,有效归集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风险信息、伤害信息,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动态分析研判运用工作。建立监测研判结果监管应对机制,提高处置质量问题和防控风险能力。
加强缺陷产品召回。配合完善消费品召回分级管理工作机制和部门间产品伤害信息共享机制,配合建立消费品召回专家库,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加强对重点消费品的缺陷调查力度,强化消费品召回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义务。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和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综合效益,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高标准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高标准落实国家和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若干措施,贯彻落实《云浮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执法奖优惩劣制度,制定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行政保护机制,综合提高行政保护能力。规范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等行政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专利、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各类侵权假冒行为。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作品著作权重复登记、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打击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云浮分中心的作用,强化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打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市“一张网”。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支持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第二节强化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激励政策。优化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激励政策,强化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政策质量导向,按上级要求调整《云浮市专利资助办法》资助范围和额度,严格规范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加快实施《云浮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模式。
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云浮市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平台、云浮新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平台的作用,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精准高效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行动,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需求,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融资租赁等运营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
深化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融合。围绕我市生物医药、氢能源、金属智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导航,加强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储备和运营,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升云浮高新区、产业转移园区等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发展水平。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推进区域地理标志优势产业和品牌培育相结合,推进地理标志产品贸易。
第八章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为新发展格局奠定质量发展基础。
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战略性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选取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品性能,提升制造业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广泛开展企业质量攻关和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组织攻克一批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围绕产业链构建质量链,建立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以质量链推动产业集群向产业链中高端提质升级。到2025年,全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推进服务质量提升。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创建家政优质服务品牌,实施旅游服务提升计划,不断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升级。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提升物流服务智能化水平,支持工业研发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鼓励创造优秀文化服务产品,提高供水、供电、供气服务质量,稳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
推进工程质量提升。强化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完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推行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化,提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建材,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进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参加开展省级优质工程评选。
大力打造云浮质量品牌。完善质量奖评审机制,拓宽评审领域,总结、提炼、推广一批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发挥获奖单位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建立以质量标准为基础的品牌战略,开展高端品质认证,以高品质赋能品牌创建,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推动开展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
深化标准化改革,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深入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提档升级。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到2025年,全市企业在全国标准公开声明平台上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达到1600项以上。
加强标准制修订,提升“云浮标准”话语权。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成石材分技术委员会、广东省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氢能)等技术平台作用,在石材、不锈钢制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加大关键技术的标准研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或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事业等单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市场提供更多的高起点标准,提升“云浮标准”话语权,以标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市企事业单位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0项以上,行业标准17项以上,地方标准106项以上,团体标准60项以上。
强化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助推产业和生态协同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运用标准化手段,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经济产业、基层政务服务公开等多个重要领域的示范引领效应,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助推产业和生态协同发展,不断增强我市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新增国家、省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区)5个以上。
加强先进计量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高等级计量标准,围绕支柱产业,在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制药、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领域,建立一批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鼓励计量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计量技术基础研究、测试技术研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究等项目申报省科技专项计划。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小微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应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和管理,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实现生产全过程有效监控。推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及检测水平和产品质量的计量保证能力。加强行业计量器具监管。
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完善产业计量体系,完善检测设备配置,提升检测服务水平。帮助企业加强计量测试数据的积累、分析和应用,推进产业过程的数据化和智能化,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加强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深化现有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级、各类产品(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把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补强监测力度,强化信息技术手段与信息化监管业务的融合。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适应市场监管工作新需要,完善市场监管法治支撑体系,强化执法能力保障,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市场监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清正廉洁、公正为民,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第一节加强市场监管法治支撑体系建设
构建完备的市场监管法治制度体系。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食品药品安全、营商环境优化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文件制定程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时效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清理评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健全风险评估制度。
构建高效的市场监管法治实施体系。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当依法公开的执法信息100%及时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重点执法事项全环节音像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
构建严密的市场监管法治监督体系。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完善智能化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坚持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推动落实负责人约谈制度,贯彻实施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
构建有力的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落实学法用法、持证上岗、资格管理等制度,加强法治培训,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60学时。
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沉,强化市场监管基层建设,不断完善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街道延伸下沉。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助、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机制,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重大跨区域案件的查办、指导,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指定管辖、公开通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
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职能部门间执法协作工作机制。构建区域执法协作机制,重点加强区域间重点领域执法协作,推动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能。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行政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在信息交换、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定性等方面的会商协作。
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基层执法文书、执法证件、执法装备。健全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规范基层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健全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内部管理、经费保障、人员培训、麻豆视频公开 、奖惩等制度。
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机构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有关建设标准要求,业务用房相对独立。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地方政府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配备履行监管职责所必需的人员、装备、经费,推进基层市场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第十章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构建高效的部门联合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制度。优化信用广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明确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期限,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等重要民生领域,强化信用约束,发挥信用监管效能。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程序,强化联合惩戒力度。
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探索构建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和监管效能。建立完善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内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机制,确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率100%。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合惩戒,对违法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发挥社会共治力量,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自我纠错、重塑信用。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优化公示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环境,提升公示系统运行管理水平。
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探索践行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分类制定差异化的监管实施细则,建立标准指标与弹性监管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优化新兴产业风险防控体系。结合监管对象的具体特征,考虑不同新兴主体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划定应对不同类别事物的监管标准,实现对重点领域和创新领域的差异化监管。提倡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跟踪等措施预防或提前纠正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二节 构建协同监管格局
加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构建区域性监管协作平台,推动监管协作机制建设。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履行法定义务,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推动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鼓励市场主体发扬企业家精神,坚持诚信守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提升行业自治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建立健全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制定发布行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在权益保护、纠纷处理、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参与公益诉讼、专业调解工作。
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拓展政务新媒体投诉举报方式,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分析研判运用,及时发现市场监管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制度,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在监管执法中更多参考专业意见。强化舆论监督,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主动公开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发布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
构建智慧市场监管应用体系。建立并努力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的信息化监管模式,加强监管与准入之间、各监管之间、监管与执法之间的业务互动与信息共享,丰富终端智能提示、智能监管,做好业务专网、互联网接口的升级改造,打通政府各部门间监管信息壁垒。加强“互联网+综合执法”,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系统。推动实现综合执法“一支队伍、一个程序、一套文书、一套系统”,提高综合执法的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水平。创新“互联网+安全监管”。在全面推行索证索票等制度基础上,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以及信息编码等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群策群力、联防联治的安全共治生态体系。
推动数据融合汇聚。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进一步统一数据归集和系统对接,推动建立统一的行政数据采集规范,连接贯通各部门信息,对可共享、应公示或需协同监管的数据,确定唯一的数据归集部门。推动部门之间,不同业务系统数据的有效对接,避免一项行政行为在多个系统重复录入的现象。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运用,整合市场主体登记、竞争执法、消费维权、企业公示和涉企信息等数据资源,加强市场监管数据与宏观经济数据的关联应用。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支持征信机构和社会力量依法采集市场交易和社会交往中的信用信息,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数据,形成政府信息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监管”,加快推进全市市场监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强市场监管数据开放和分析应用,通过对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的多角度监测,及时掌握市场秩序总体情况,预测监管风险,为政府决策和监管执法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健全追溯体系。建立重要产品、商品追溯体系,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重要产品、商品追溯体系。完善追溯标准建设、数据采集、风险评价、大数据分析、追溯体系认证、智慧监管等内容,统一追溯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明确追溯链条中各方责任关系。坚持企业主导生产领域追溯,政府监管流通领域追溯,内外结合、追溯认证,衔接政府监管和企业内部管理,引导企业完善自身追溯体系建设,培育监管新模式。
实施全链条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运行规律分析,完善市场主体全景“画像”,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市场、特种设备等容易引发高风险的领域,探索构建监管信息决策模型,实现务实高效的数字化市场监管。
紧扣“四个联动传导”,全面实施东融战略,立足云浮实际,找准切入口和突破口,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在主动对接、主动支持、主动服务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中“借船出海”,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
第一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市场监管创新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商事登记“银政通”服务向港澳、“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拓展,实现商事登记服务前移、离岸受理、远程办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一体化建设,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粤港澳投诉规则衔接,提升跨境投诉处理效能。
增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能。提升发展动能,牢牢把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战略机遇,着力破除我市引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的制度障碍,促进大湾区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资源向我市流动。探索构建政策共享体系,积极复制推广粤港澳大湾区的改革创新经验,争取国家、省将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扶持政策覆盖面拓展到我市重点区域。大力支持新兴县探索建设“融湾”发展先行示范县,在融湾体制机制方面先行先试,聚力建设高水平大湾区产业承载基地,链接大湾区高端创新资源,打造成为云浮对接大湾区的“体制机制先行试验区、产业链共振前沿阵地、科技创新发展核心引擎”。
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方式。聚焦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交流合作。完善港澳与内地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推动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共享,提高大湾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检验检测认证合作,为港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执业创造更多便利条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湾区标准”推广应用。推动粤港澳地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合作,促进大湾区医药相关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科技支撑、社会共治”的安全消费格局。引导市场主体开展诚信经营。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提高贯穿生产到流通到消费全链条监督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构建维权联动机制,推动消委会、检测机构、法律援助等协同助力消费者维权。构筑“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追溯链条,提升食品流通安全保障能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第二节主动对接和服务“两个合作区”建设
加快品质提升。紧扣“四个联动传导”,全面实施东融战略,主动对接和服务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发挥新兴县探索建设“融湾”发展先行示范县优势,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高水平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提供高质量发展动能,加强安全监管,为全市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强化品牌创建。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及信息共享,持续加强与发达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支持开展关键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工程建设,培育发展高质量商标品牌,挖掘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培育关键核心技术专利产出源泉,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强所。
第十二章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领导的政治优势,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战略谋划、政策制定、工作推进上始终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来开展,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对市场监管业务的引领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握管理权主动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防范廉政风险,为落实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全面落实市场监管现代化经费预算保障制度,对实施本规划的经费予以必要的保障,将规划实施管理、市场监管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市场监管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财政市场监管支出占市本级财政支出比例。
第三节落实责任分工
各地各部门对照本规划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科学分解年度任务,制定规划落实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工作目标。对于重点任务和指标,成立专责工作组进行落实,指定负责领导做好跟进、协调、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规划编制部门要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价工作,对纳入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认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总结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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